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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庆油田物资集团
星级“五型”班组考评办法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大庆油田物资集团《基层站队和班组建设指导意见》和《关于创建“学习型、安全型、清洁型、节约型、和谐型”班组的实施意见》,持续加强班组建设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,带动全集团基层班组建设水平整体提高,夯实企业发展基础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考评原则
(一)全面考评的原则。按照“五型”班组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,既考核基层班组自身的创建情况,又考核班组的上级单位为创建活动提供条件的情况,确保班组建设全面、整体推进。
(二)注重实际的原则。以集团的考核细则为主,以基层班组所属单位的考核细则为辅,相互结合、相互补充,既突出集团的宏观要求,又符合基层班组的行业、类型特点。
(三)客观公正的原则。做到考核标准科学合理,考核程序科学规范,考核结果公开透明。
第二章 考核评分办法
第三条
星级“五型”班组考核采用百分制,“五型”中每型所占分值均为20分,由考核责任部门依据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进行考核评分。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详见附件。
第四条
最终考核得分以“五型”中每型的考核得分累加得出,即,最终考核得分=∑每型考核得分。
第五条
在考核时,为切合班组行业、类型的特点,可适当参照班组所属单位的考核细则。
第六条
如果班组不涉及某项考核标准,由考核责任部门结合实际适当调整考核标准的分值。
第七条
星级“五型”班组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。申报班组发生否决指标中的任何一项,取消星级“五型”班组参评资格。
第三章
考核组织与考核程序
第八条
集团基层建设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为星级“五型”班组考评的领导机构;集团人力资源部、经营管理部作为牵头部门,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和实施;由集团机关相关部门作为考核责任部门负责具体考核。根据考核结果,每年评选出10个集团级星级“五型”班组。
第九条
星级“五型”班组考评程序
(一)集团所属单位申报;
(二)集团人力资源部、经营管理部组织责任部门进行考核;
(三)集团人力资源部、经营管理部根据考核结果,确定星级“五型”班组候选单位;
(四)将星级“五型”班组候选单位交集团基层建设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审定;
(五)对星级“五型”班组进行公示,确定年度星级“五型”班组。
第四章 考核奖惩
第十条
集团对星级“五型”班组进行通报表彰,并采取命名制对星级“五型”班组进行命名。
第十一条
集团根据年度经济效益情况,参考标杆队的奖励标准,由集团对星级“五型”班组进行奖励。
第十二条
集团星级“五型”班组的称号两年内有效。对上一年度被评为星级“五型”班组,本年度未申报评选的,由局经营管理部对否决指标进行考核,考核通过的,继续保留称号,但不再进行奖励。下一年度仍未申报的,称号自动取消。
第五章 附则
第十三条
本办法由集团人力资源部、经营管理部负责解释。
第十四条
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。
附件:大庆油田物资集团星级“五型”班组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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